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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從聖經學教養」分類文章彙整

獎勵與懲罰(引用)

陳秀芬 演講 翁靜育、李景新 整理

1907年蒙特梭利聘請一位女助理,在兒童之家教導孩子,而蒙特梭利則負責研究與教具開發工作。有一天,蒙特梭利進入教室,發現一個孩子坐在搖椅上,滿臉氣憤不平,胸前還掛著一個獎章,是助理老師獎勵優良行為而發給的金十字架,這個景象實在很不協調。詢問之下,才發現原來這位小朋友正在接受處罰,他身上的獎牌是別的小朋友給他的。蒙特梭利直覺的想到,獎勵與處罰似乎對孩子們無效,因為被獎勵的小朋友並不把獎牌當一回事;而調皮搗蛋的那位小朋友也沒有悔過的意思。經過多次實地觀察後,蒙特梭利確認獎懲制度是無效的,就將之廢止了。她發現小孩子調皮搗蛋,實在是因為積極性能量誤入歧途,唯有透過讓兒童主動選擇工作,才可能矯正「偏差行為」。孩子一旦學會如何工作後,藉著工作將精力適當引導到有益生命成長的方向,從工作中學習與成長,於是任何形式的處罰就都沒有必要了。 
      我曾經對蒙特梭利摒除獎懲制度的看法,抱持懷疑的態度,真的不需要獎勵與處罰嗎?經過多年的觀察,包括帶自己的孩子、在幼稚園的教學經歷、以及教導蒙特梭利居家教育課程中,我發現:到了一個最高境界,真的不需要處罰與獎勵。例如小女在家教育時,忙碌的工作了一個早上,中間換了許多不同類型的工作,像個小蜜蜂似的勤奮,接近中午時她來找我,一副神采飛揚的樣子,是用「快樂」都不足以形容的。她的表情很安詳、沉穩,內心充滿了喜樂。因此,我根本不需要獎勵她認真工作,也不需要設定不工作的處罰規定。所以我們可以印證蒙特梭利的結論:帶領孩子工作,就是培養孩子建立人格的最好方法,因為工作本身就會帶給他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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